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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 全民安全防疫優先 個人賽如期辦理,團體賽停止辦理

教育部於110年1月25日召集各競賽主辦單位、22縣市政府代表,及高中藝術才能班各特色招生總召學校等單位,召開「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評估及辦理會議」,經充分討論後,個人組競賽如期辦理,團體組競賽停止辦理。教育部亦將組成防疫專家小組進行實地訪視,強化防疫配套措施,確保個人組競賽能遵守各項防疫規範,落實防疫工作。
因應近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教育部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之「COVID-19(新冠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110年1月19日教育部通報-提醒各級學校辦理集會活動防疫措施規定」,考量歷年參與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音樂、舞蹈、創意戲劇及鄉土歌謠團體組)人數近30萬人(含參賽者、評審、工作及陪同人員),賽事長達一個月,多數團體組競賽因演出所需,無法落實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且考量參賽團體需搭乘長途大眾交通運輸工具,需長時間處於密閉空間,有較高群聚感染之虞。為維護參與師生及工作人員健康,並落實國內防疫工作,因此決議停止辦理109學年度團體組競賽,並在強化防疫配套措施下,辦理個人組競賽,以保障個人賽參賽學生權益,且兼顧學生及相關人員健康。

教育部已擬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舞蹈比賽(個人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防護措施處理原則」、應變策略等相關規定,以高規格防疫規定及措施辦理比賽,並於競賽期間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勾稽名單清冊,於賽前掌握「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後之7天自主健康管理」等三類參賽學生名單。學生若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對象(包括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之參賽學生),各主辦單位將另協助安排補賽相關事宜,補賽名次將採外加方式,不影響原參賽學生之權益。

同時教育部亦將組成防疫專家小組進行實地訪視,針對比賽進出動線,比賽場地及休息區環境消毒作業等項目逐一檢核,加強場地清潔與環境衛生,全力維護環境安全,確保個人組比賽能遵守各項防疫規範,讓學生能安心參加比賽。

為維護參賽學生權益,教育部將頒發「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予團體賽參賽學生,並規劃辦理「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展演活動實施計畫」,提供學生展演舞臺,透過展演活動,彼此觀摩學習,豐富學習歷程。

教育部再次呼籲個人組參賽學生應注意個人身體健康防護工作,比賽前請逕至主辦單位官網(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https://web.arte.gov.tw/music/、國立臺灣師範大學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查詢「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舞蹈比賽(個人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防護措施處理原則」,並應落實相關疫情通報。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音樂、鄉土歌謠、創意戲劇)02-2311-0574轉122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舞蹈)02-7749-3242;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音樂、鄉土歌謠)02-7736-6223、(舞蹈)02-7736-6227、(創意戲劇)02-7736-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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