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校園雲端發票競賽活動」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財政部、教育部。
(二)協辦單位:法務部廉政署。
(三)執行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
三、參加資格:全國高中職校、大專校院及其教職員工和學生(含競賽期間退休、
畢業者)。
四、活動期程
(一)宣導期程:108年2月16日至5月31日。
(二)競賽期程:108年3月16日至10月31日。
(三)頒獎典禮:108年11月20日(預定)。
五、報名方式
(一)學校推動獎
由學校於本活動網站(https://www.einvoice178.nat.gov.tw)報名,該校參賽教
職員工及學生手機條碼所儲存之雲端發票張數,計入學校推動獎之成績。
(二)學生競賽獎、活動加碼獎(含參加獎、推薦獎、捐贈獎及幸運獎)
各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於本活動網站報名參賽,教職員工需填入員工代號,
學生需填入學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