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第六屆校園創業競賽」與「創新創業工作坊」

一、活動主旨: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園創業競賽以促進學生創新創業風氣為宗旨,提供師生激發及實踐創意之良好環
境,探索、開發與整合校內外資源。本活動目標在於持續激發青年學子的創意,
培養創業知能與團隊合作的精神,實踐課堂所學之理論知識應用在創業,並串聯
各院系所之專業能力,藉以引領校園創業氛圍。
二、競賽主題:
主題為新事業發展方向,以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學研究或重點特色之相關領域為主,諸如教育創
新、科學教育、社會企業、健康體育、文化創意、藝術設計等。由參賽團隊提出
已具體可行之加值項目,經由建構一套完整且創新的技術、產品、營運模式與品
牌行銷規劃,使之成為各領域市場上的明日之星。
三、參賽資格:
1. 參賽對象:以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及三年內畢業生為限,每團隊至少應有 1
人(含)以上為本校在學生或教職員工(須檢附證明)。
2. 各組均需 2-6 人報名參加。
3. 每團隊至少須列指導老師(或業師)1 名,指導老師不得為團隊成員,但可跨
校指導。
4. 學生團隊參賽之主題或計畫內容曾獲得全國性或跨校性創業競賽前三名之獎項
者,或已據之成立公司者,該等作品皆不得再參加本競賽。
5. 團隊成員於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換。若參賽團隊實際成員與紙本資料不符,則以
紙本資料為準。
6. 參賽團隊需保證競賽過程當中所提供一切資料之真實性,絕無虛偽不實之情
事。如有前述情事發生,經主辦單位裁決認定後,將取消競賽及得獎資格;如
因此衍生任何法律侵權事件,需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7. 若已接受其他公民營單位創業輔導(例如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教育部青
年發展署 U-START 創新創業計畫)或已申請設立公司者,不得參加本競賽,
若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四、競賽內容:
獎勵項目:
第一名 (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第二名 (獎金新臺幣 3 萬 5 仟元整、獎盃及獎狀)。
第三名 (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盃及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