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 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 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二、收件期間:108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徵選語言別:「閩南語及福州語」、「客家語」 註:閩南語及福州語稿件同組進行評審。
四、徵選組別及資格:
五、報名方式及活動獎勵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