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為獎勵資深文學家,鼓勵民眾提筆創作,發掘文學創
作人才,爰辦理「第九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藉由本
活動出版並保存優良文學作品。
二、旨案報名資格不限國籍與居住地,不限制創作題材。徵件
類別分為文學貢獻獎、文學創作獎兩大類,文學貢獻獎邀
請本籍臺中市或設籍臺中市五年以上,對臺灣文學有特殊
貢獻者報名參賽;文學創作獎包含小說、散文、新詩、古
典詩、臺語客語詩、童話、國高中職生散文及國高中職生
閱讀心得,總獎金達180萬元,徵件日期自109年9月1日起
至109年11月2日止,相關資訊請參考簡章內容。
三、相關活動詳情請至本局網站/ 文化研究/ 臺中文學獎
(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