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代教育基金會110年度徵求教育志工群星計畫辦法

一、為使學校運用本基金會經費,達到協助弱勢學子參與補助計畫最高效能,核定經費需全數運用於弱勢學子活動計畫中,不得編列管理費。
二、請獲得補助學校免予提撥管理費,以協助本基金會補助弱勢學子參與活動最大化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