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游泳及水域運動實施要點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游泳及水域運動實施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二、旨揭水域運動類型為「水域運動體驗及研討(習)」、「區域性水域運動體驗推廣活動」、「充實與更新水域運動體驗場地及設備」,請依要點補助對象、額度及實施內容等提出申請。

三、區域性水域體驗推廣活動,參與對象為教育部體育署審查計畫之重要內容,務請於申請計畫中敘明參加對象及人數(敘明校內、校外師生人數及比率),參加對象為單一學校師生者,不予補助。

四、申請方式: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公私立學校,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初審,排列補助優先順序,並檢具初審紀錄,直轄市、縣(市)政府彙送且提報申請補助「區域性水域體驗推廣活動」至多5件為原則,其中國民小學至多3件。

(二)教育部主管公私立各級學校請逕提出申請,每校至多申請2件計畫為原則。

(三)請備文檢具申請資料1式5份(正本1份,餘可為影本並加註「與正本相符」之核章),於110年11月30日前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教育部體育署委辦單位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楠梓校區(地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以郵戳為憑,另電子檔請以email信件寄至ann73318@nkust.edu.tw,逾期不予受理。

(四)請務必依格式填寫,未依格式填寫者,將不予受理,並確認申請文件是否齊全及電洽確認資料是否寄達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俾利後續審查作業。

(五)如有計畫是否送達及申請事宜,請逕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賴曉筠小姐,電話:07-3617141#23136。

五、檢附「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游泳及水域運動實施要點修正規定」(含計畫與經費申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