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社團評鑑」與「社辦評鑑」

111年度「社團評鑑」與「社辦評鑑」採「網路評鑑」方式辦理,請參加評鑑之各社團,務必先行推派二名核心幹部擔任初評委員。

指派初評委員:延長至112/04/17(一)以前

填寫審查資料期間:112/03/21(二)~04/21(五)

初評期間:112/04/24(一)~04/28(五)

🟢請準備111/01/01~111/12/31的資料,超過此範圍的均不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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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資料內容為「111年1至12月」,採網路評鑑辦理。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評鑑實施要點」:

◇學術性、技藝性、藝術性、音樂性、體育性及服務性等六類及申請復社之社團,強制一律參加。

自治性社團(校本部)、綜合性及功能性社團,不強制參與,可自由報名參加。

南大校區自治性社團,欲保留社辦者,請務必參加社團評鑑、社辦評鑑。

「同好會」須參加社團評鑑,獲乙等以上時,始可復社。

 

說明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q73uYJiKfDp6EkJpycIYtxFpQ-hPiDZ?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