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新竹市初賽」

主旨:「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鄉土歌謠比賽新竹市初賽」領隊會議紀錄及相關表件1份,參加之人員,於賽程期間請同意核予公假登記,本市所屬學校出席人員新竹市政府同意課務排代。

說明: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辦法」暨 「新竹市112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辦法」辦理。

二、旨揭會議業於112年10月25日辦理完竣,原於會議公布「大 會提供使用樂器一覽表」因供應商於112年11月9日表示無 法提供,故另洽樂團協助,爰此修正大會提供使用樂器(如附件)。

三、相關訊息及會議簡報業公布於本市學生藝文競賽網 (https://www.hc.edu.tw/language_art/details.aspx? id=2243),請上網參閱。

四、旨揭人員係包括指導老師、評判老師、工作人員及參賽學生,於賽程期間請同意核予公假登記,所遺課務本市所屬學校本府同意課務排代,國私立學校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另有關加班及補休一節由各校自行管理,惟應以不影響課 務為前提於二年內補休完畢。

*欲知更多詳情請參閲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