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

壹、計畫目的
為增進臺灣青年認識政府僑務工作,拓展國際視野,搭建與僑界之橋梁,並向海外行銷臺灣,以培力僑務青年大使,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持續辦理「113 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貳、主協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本會。
二、協辦單位:泰國、澳大利亞(布里斯本)、美國(西雅圖、洛杉磯、橙縣)等國駐外館處、本會海外文教服務中心及駐外人員。

參、活動內容
選送國內大專校院優秀在學青年於暑假期間赴海外進行為期 7 日之僑務參訪見習,行程重點如下:
一、僑務見習:駐外館處及文教服務中心見習。
二、認識僑社:拜會僑團、僑校(含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僑臺商企業及當地重要僑領、華裔政經學界人士等。
三、特色活動:參加具僑區特色之僑界活動或當地社區重要活動。
四、青年交流:加強與青商、僑青(含 FASCA)及留學生等交流。
五、主流參訪:拜會當地政府單位、學校(文教機構)及文化巡禮等。
六、行銷臺灣及文化展演:安排學員向海外行銷臺灣及文化展演。
七、寄宿家庭:因地制宜安排學員寄宿僑民家庭,體驗當地僑民生活及深度交流(視各地規劃及僑民意願安排,非固定行程)。

肆、作業期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2 月 29 日(星期四)止
二、面試複審:於 113 年 3 月 30 日(星期六)舉行,分為北區及中南區 2 個考場,詳細資訊屆時請參見本會官方網站公告。
三、錄取公告:113 年 4 月中旬於本會官方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並另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者。
四、行前培訓:於 113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至 6 月 26 日(星期三)舉行(暫定,本會保留調整之權利)。

伍、報名資格及錄取名額
一、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身分:報名時為我國大專校院(含博、碩士班)在學學生。
(三)年齡:於 113 年 6 月 30 日時已年滿 18 歲但未超過 35 歲,即 77 年7 月 1 日(含)至 95 年 6 月 30 日(含)出生者。
(四)英語能力:具有相當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CEFR)B1 等級之英語檢定測驗成績以上者(B2 等級以上尤佳),如全民英檢(GEPT)中級、多益(TOEIC)550 分、雅思(IELTS)4 分、托福紙筆測驗(TOEFLITP)460 分、托福網路測驗(TOEFL iBT)42 分、劍橋領思(Linguaskill)140 分、劍橋國際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Scale)140 分或 B1 Preliminary/B1 Preliminary for Schools 通過、多鄰國英語測試(Duolingo)60 分等。如該測驗分有初試、複試等多階段測驗,須各階段均通過,且取得完全通過之成績證明。
(五)未曾參加歷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赴海外參訪見習。
二、錄取名額:
(一)本計畫採公開甄選方式辦理,預計錄取 60 人。錄取學員將分為泰國曼谷、澳大利亞布里斯本、美國西雅圖、美國洛杉磯及美國橙縣等5組前往海外參訪見習,每組預計錄取 12 人。
(二)錄取學員肩負有向海外行銷臺灣及文化展演之任務,報名者如有才藝專長,得於申請表中填列,所填資料將作為甄選及錄取後行前培訓之參考。

陸、詳細報名簡章及海報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