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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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國立清華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授衛國健字第1130166164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與教育部辦理「遠離迷霧傷害-第2屆社群海報及團體創作徵選」相關事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9日衛部護字第1131461077號函辦理。
二、該部國民健康署為避免電子煙、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入侵校園造成健康危害,爰與教育部共同辦理上揭徵選活動,以宣導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等新類型菸品之危害,共同維護青少年健康。
三、活動簡述說明:
(一)徵稿期間:113 年 09 月 16 日(一)~11 月 04 日(一)。
(二)評選期間:預定 113 年 11 月底評選後並公布成果。
(三)社群海報組:
1、參與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現正就讀國中/高中/高職學生皆可參加。
2、徵選主題/作品規格及投稿方式,請詳(附件2)活動簡章。
(四)團體創作組: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現正就讀專科/大學及研究所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組隊(至少 3 人)參加。
2、徵選主題/作品規格及投稿方式,請詳(附件2)活動簡章。
四、檢送旨揭活動之活動簡章及徵稿海報(如附件),本活動參加對象為國中/高中/高職學生/專科/大學及研究所學生,敬請協助周知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