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中華民國童軍表揚績優童軍團實施細則

主旨:雲林縣政府檢送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辦理113年中華民國童軍表揚績優童軍團實施細則。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童軍會113年10月18日113雲縣童會字第11306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審查資料請於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逕送雲林縣童軍會江明軒幹事收(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溫厝一號;連絡電話05-5336528 /0972083696),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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