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有關國立清華大學服務學習課程說明


一、本校制定「國立清華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業經107年5月25日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及107年10月25日教務會議同意核備,服務學習為學士班校訂必修零學分課程,需於畢業前修習滿60小時。

二、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7日臺教技通字第1132300661號函,請各校針對開設清掃校園或社區之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進行檢視修正。

三、有關本校「國立清華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廢止案,經113年10月16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服務學習課程推動小組會議決議、113年12月4日113學年度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議修正及113年12月12日113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核備通過。

四、前開廢止案,取消必修零學分之服務學習畢業門檻,即日生效且適用對象溯及既往入學學生,特此公告周知。

五、校內各單位仍可規劃開設服務學習課程,惟開設原則須符合教育部113年3月27日臺教技通字第1132300661號函之相關規範。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has abolished the mandatory zero-credit service-learning graduation requirement, effective immediately and retroactively applicable to all enrolled stud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