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中國醫藥大學全國中醫藥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圖片說明
一、宗旨
發揚中醫藥文化,讓大眾認識中醫藥與書法的淵源,欣賞傳統書法藝術與中醫藥專業結合之美。

二、主辦單位
中國醫藥大學立夫中醫藥博物館

三、參賽項目
以傳統書法撰寫參賽作品,書體限楷、隸及行書,作品以清代以前中醫藥典籍相關內容為主(可參考附件歷代中醫藥典籍),或為發揚中醫藥文化論述、促進中醫藥發展之佳句為範圍。

四、參賽資格
1. 不限中華民國國民,外籍人士亦歡迎參賽。
2. 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實施辦法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3. 參賽者須檢附相關證件,核對報名文件後始取得參賽資格。

五、其他資訊請參考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