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目的:
運用農科園區企業資源,強化大學校院與農業生技產業鏈結,培養學生創新思考模式,增進學生對產業與實用技術之了解,並提供青年創業實驗場域,特別辦理本競賽,發掘具相關專業研發、溝通及系統整合能力之跨領域企業人才,發跡於產業,並透過企業推動將創新技術發光。
貳、主辦單位: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中華民國農科園區產學協會
參、競賽主題:
本次競賽主題包含農、林、漁、牧等農業生技產業,可擇一或跨領域提出具關鍵性、前瞻性、整合性之創新技術及服務,或提升行銷流通、在地素材運用、產業加值之系統模式作品參賽。
肆、報名方式:
一、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四技、二技、五專、博碩士、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
(二)採團隊報名,每隊人數至多5人,每位成員需符合上述資格。
(三)每隊需有指導教練1名,團隊應有1人作為代表人(組長),負責與執行單位聯繫、確認參賽繳交文件、頒獎展出及獎項領取事宜。
(四)每人以報名1組隊伍為限,競賽過程中不得增加或更換隊員。
(五)團隊成員若具公司負責人身分,應於申請文件備註說明,經查有隱匿情事,本協會得取消該組參賽及得獎資格。
二、報名流程:
(一)第一階段-上網登錄報名: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星期五)止,至中華民國農科園區產學協會網頁 網路報名→「2025 發光、發亮·農業生技創新創業競賽」報名,報名網址 https://www.rocaic.org/apply.php。(二)第二階段-初賽作品繳交:
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至114年10月24日(星期五)止,上傳初賽作品。
*上傳資料:
1. 報名資料總表(附件1)。(PDF格式)
2. 競賽報名表及在學學生相關文件證明(附件2-1、2-2)。(PDF/圖檔格式)
3. 參賽同意書(附件3)。(PDF/圖檔格式)
4. 著作及肖像授權同意書(附件4)。(PDF/圖檔格式)
5. 提案企劃書(附件5)。(PDF 格式)
*上傳位址:上傳至報名成功回覆信內提供之各組雲端資料夾,檔名:隊長姓名-團隊名稱
伍、評選辦法說明
一、評審辦法總則:
本競賽分為初賽與決賽兩階段:
(一)初賽階段:
採書面審查,由本協會邀集產業專家及學者組成審查小組。
(二)決賽階段:
聘請農業生技產業專家及研究單位代表擔任評審委員,採簡報及作品展示方式,依評審標準進行評分。
(三)為確保競賽活動公平、公正、公開,委員進行評審前,需簽訂保密協定,並依循說明,善盡保密責任。
二、初賽說明:
(一)初賽為書面審查,評審逐件依創新性、實用性、預期效益、方法與過程、研究動機及符合目前循環經濟、淨零碳排議題或運用台灣在地素材者,依比例配分外,作品若針對園區進駐廠商現有產品進行升級、行銷或研發新產品者,總成績再加10分,結算後依作品分數高低,由工作人員進行名次排序,初審評分表請參閱(附件6)。
(二)從初審作品中依分數高低,遴選出7件作品參與決審,若遇同分數作品,將增額錄取。
三、決賽說明:
(一)決賽以簡報及成果發表方式進行,由評審委員依據作品之技術創新、產品實用、企業投資及市場開發等項目,進行報告及 Q&A,若作品為可展示之實物樣品或提供完整營運規劃者,總成績再加5-10分,隨即依分數高低,選出獲獎人員,決選評分表請參閱(附件7)。
(二)依決選成績高低給予冠軍、亞軍、季軍各1名,由審查委員會報告得獎名單,入圍作品若經審查均未達標準時,獎項得從缺。
陸、競賽時程說明:
一、網路報名: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星期五)止。
二、初賽作品繳交:
自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至114年10月24日(星期五)止。
三、初賽結果公布時間:
1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中華民國農科園區產學協會網頁公告 https://www.rocaic.org/index.php
四、決賽簡報收件日期:
自114年11月11日(星期二)至114年11月17日(星期一)止。
五、決賽暨頒獎典禮:
時間:114年11月21日(星期五)13:30時至17:30時
(實際日期以決賽通知為主)
地點:農科園區管理中心三樓國際會議廳
地址: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1號
柒、獎勵方式:
一、冠軍:
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獎牌一面。
二、亞軍:
獎金新台幣陸萬元整、獎牌一面。
三、季軍:
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獎牌一面。
四、決賽參賽獎:
其餘入圍決賽團隊,每隊可獲得獎金新台幣伍千元整,參賽獎狀乙只(獎項不重覆)。
捌、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皆需簽署參賽同意書,並遵守本計畫之各項規定。
二、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作品,不得有抄襲他人行為,經評審發現或有人舉發屬實,則取消參賽資格;若已領獎者,亦將追回獎項及獎金,如有爭議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概由參賽人員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同一作品已在公開競賽中獲獎,不得參加本競賽。
四、參加競賽者作品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格式不符或頁數超出規定者,予以取消資格。
五、需全程參加競賽與展示,並同意主辦單位對作品摘要進行刊登、展示、行銷及推廣教育。
六、同意在獲獎後,配合計畫成效做後續追蹤,及主辦單位無償運用於各項成果發表、展示、宣傳及分享會等活動。
玖、其他: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解釋、修正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變內容及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協會官網,恕不另行通知。拾、聯絡窗口:中華民國農科園區產學協會 蘇育淋/傅榆婷 專員電話 08-7629500 電子郵件: aicaic10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