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114年度學生社團評鑑-成績公告

 優等社團(90分以上) 共12社(詳如下表),頒發獎狀乙紙、核給社團獎勵金5,000元及paper money 5,000元

社團性質

社團名稱

服務

關懷生命社

音樂

人聲樂創社

音樂

合唱團

技藝

魔術社

服務

福智青年社

服務

懷幼同好會

服務

藍天社

體育

現代弓射箭社

體育

啦啦隊

服務

親善大使團

學術

自然保育社

藝術

光舞藝術社

 甲等社團(80分以上未滿90分):共73社,核發獎狀乙紙(詳如附件)。

 乙等社團(70分以上未滿80分):共28社(詳如附件)。

 丙等社團(60分以上未滿70分):共8社(詳如附件)。

 丁等社團(未滿60分):共11社(詳如下表)。

社團性質

社團名稱

體育

保齡球社

學術

商業研究社

綜合

轉學生聯誼會

學術

清大音樂文化發展社

技藝

清檸新聞小組

技藝

紫微斗數研究社

綜合

泰國學生聯誼會

藝術

當代舞蹈社

學術

台灣戰略暨兵棋推演研究社

學術

iGEM基因工程研究社

綜合

NTHU Muslim Students Association

※丁等社團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評鑑實施要點」第八點規定,予以解散。需收回社團辦公室及中止社團帳戶。請將社辦鑰匙、社章、社牌繳回課外組、至郵局辦理社團帳戶中止、恢復空間原狀並遷出原社辦。繳回時間另行通知。

※丁等社團如115學年度欲維持課外組列管之社團運作模式,須於115/6/17(三)前以線上報告提出「同好會」之申請(申請程序與文件另行發信給社長知悉),經課外組核准後成立。之後社團評鑑獲乙等以上時,即可復社。

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評鑑實施要點」第九點:各社團對評鑑結果有疑義時,須於公佈評鑑結果後七日內,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申訴委員會組織暨申訴程序」提出申訴,以申請一次為限,逾期不受理。

 特別獎項

獎項

社團名稱

最進步獎

柏克萊學生團契同好會

最具創意獎

天文社、關懷生命社

社團辦公室最整潔獎

世界民族舞蹈社、登山社、福智青年社

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評鑑實施要點」第四點、第六點及「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評鑑實施細則」第四條:

※社團評鑑總成績計算方式為:平時評鑑40%+資料評鑑60%(初評40%+複評60%)。

※凡協助學校辦理梅竹賽(安管及球隊認養前六名)、清華營、校慶、紫荊季及台聯大四校聯合活動之社團,得酌加總分0~2分。

※社團評鑑(含社辦評鑑)初評由受評社團各推派二名核心幹部擔任初評委員,若未指定委員或初評委員未完整評分,其所屬社團,扣總分0.5~2分。

 加發獎勵 社團的【社團評鑑】+【社辦評鑑】初評委員皆完成【有效】評分,核發該社 paper money 2,000元。(名單詳如附件)。

本次核發之社團獎勵金,請於115/11/30前核銷完畢,逾期不得核銷;本次核發之paper money,以115學年度發給及使用為原則。如希於114學年度發給及使用(使用期限至115/07/31)之社團,請以線上報告提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