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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校區9104、9105、9122教室借用規則:請詳閱並依規定借用場地

【限社團借用】9104、9105、9122教室借用規則

一、開放借用時間:111/9/12(一)起至112/1/13(五),每週一至四18:30至21:00(周五六日及國定假日暫停借用)

二、開放借用教室:推廣教育大樓9104、9105、9122

三、借用流程:

  1. 申請:最遲於借用日兩週前(含假日),至社團管理系統預約申請。
  2. 借用:審核通過後,需列印審核通過之場地單;於借用前二日持場地單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課務組報備。

四、扣點事項:違規使用器材或破壞、遺失教室設備器具等,一項扣1點,累積滿3點則喪失該學期借用教室的權利。

五、賠償事項:如有經教務處通知遺失設備或器材者,依市價賠償。
六、9104、9105、9122教室借用注意事項

  1. 借用人於教室使用完畢必須清理桌面、垃圾、海報,課桌椅歸位,並將投影機、電腦、音響設備、冷氣、教室門窗等關閉。
  2. 借用時間結束,不得逗留於教室不肯離開。
  3. 取消借用教室者,必須告知課外組取消借用紀錄。
  4. 若有發現損壞教室設備者除停權外,須負賠償責任。
  5. 如遇門意外鎖上,請至警衛室借用鑰匙開門。
  6. 教室設備故障時請於上班日通知課務組。
  7. 如需使用單槍投影機,請試機後,先把投影機和電腦的電源關掉。
  8. 請用無痕膠帶張貼活動海報,活動結束後須隨即清理乾淨。
  9. 借用單位不得擅自將場地轉借他人使用或變更活動內容。
  10. 空調請於必要時再開。
  11. 請節約用電,協助關掉不需要的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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