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112年度學生社團評鑑-丁等社團申請同好會注意事項

112學年度學生社團評鑑獲評丁等之社團,如欲申請復社,須於113/6/19(三) 之前以上報告提出「同好會」之申請,並繳交電子檔及紙本資料,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請參考113學年新社團申請成立公告,繳交以下資料:

 (1) 社團成立申請登記表
 (2) 學生社團活動資料登記表
 (3) 年度活動計劃表(113學年度為113年8月~114年7月)
 (4)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資料卡
  (4.1) 國立清華大學指導老師同意書
  (4.2) 國立清華大學社團指導老師具結書
 (5) 負責人資歷表
 (6) 組織章程草案(請以A4直式橫書方式繕打)(請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活動輔導辦法」第二章「學生社團之成立」第八條關於社團章程之規定擬定)
 (7) 三年中程發展計畫(請以A4直式橫寫方式繕打)

2. 請依照順序,將上述(1)~(7)文件合併為一份pdf檔案後以社團系統之【線上報告】夾檔送出,紙本正本請繳至課外組(校本部壬瑜姐)。

3. 113/6/20(四)後將寄信給簽准同意之同好會新會長,請務必留意信箱。

相關資料表格如附件(如無法下載附件或解壓縮,請再來信)

參考連結:

*112年度學生社團評鑑成績公告:https://dsa.site.nthu.edu.tw/p/405-1266-268493,c14275.php?Lang=zh-tw

*113學年新社團申請成立公告:https://dsa.site.nthu.edu.tw/p/404-1266-263819.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