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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小吃部及水木生活中心電子看板使用申請表

102/11/18起開放所有社團/單位申請撥放活動宣傳,張貼規定如下:

1. 本電子看板依照「國立清華大學小吃部及水木生活中心電子看板使用管理要點管理」,張貼內容以校內學術、行政、藝文、學生及校友活動等用途為限,違反善良風俗或有關選舉、政黨、宗教、商業及純私人性質之廣告,概不予播放。

2. 申請時間:每週一至每週四(0點)截止申請隔週刊登之內容。

3. 佈告張貼時間:截止隔週一起為期一週,申請張貼時間以二週為限

4. 張貼規則: (1) 每則30字為上限(含標點符號),若超過者視同無效內容,將不予刊登。

                       (2) 每個社團及單位每週以刊登兩則為上限,超過者將只受理前兩則申請案。

                       (3) 張貼佈告則數:社團上限50則、行政(教學)單位30則,總共80則,若超過數量以當週優先申請之者為主。

5.取消須於張貼開始日前三個工作天申請,若無故逾期申請取消者,管理單位可採取停止電子看板申請使用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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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年-月-日填入,例: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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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年-月-日填入,例:2023-01-01 (須注意:申請張貼時間以二週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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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校內社團及各單位多多使用電子看板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