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本校「國立清華大學課外活動組器材管理要點」,敬請參閱並以最新格式辦理相關申請器材借用事宜
113.3.19更新
1.器材租金收費方式:校內外單位、課外組列管之寒暑期營隊或迎新宿營等收費營隊需請場地承辦人開立繳費單至出納組繳款或申請校內轉帳(場地管理單位不收現金)。本校社團辦理之非營利活動之器材租金可由paper money中扣除。
2.單項器材租金計算如下:每日租金×借用數量×天數。
3.逾期未歸還之罰金計算如下(收費營隊適用):借用之租金+每日租金×器材個數×逾還天數。
4.器材開放領用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2:00、13:00-16:00。
器材歸還時間:借用日結束日(器材歸還日)上午10:30前。
5.借用器材時請確實測試是否損壞,凡已完成借用手續者,歸還時如有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6.器材請於活動辦理4日~30日前至課外組社團器材系統預約申請(器材操作詳見附檔,如遇假日請至少一週前至系統預約)。
課外組列管器材已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線上借用,如行政單位有器材借用需求,請聯繫:
校本部:課外組吳小姐(分機:62071)
南大校區:課外組林小姐(分機:62074)
7. 其他重要提醒:
- LED火棍、LED火球須至少1小時測試時間,若須借用此兩種品項,借用時間如下:上午:8:30-11:00、下午:1:00-3:00,請務必留意!
- 特殊電器借用時須自備電池,測試時請一併攜帶(請參閱附檔校本部及南大校區品項管理)。
- 冰桶、茶桶、桌巾等器材借還時須清洗乾淨(請參閱附檔校本部及南大校區品項管理)。
- 南大校區的專業室音響只有上過專業式音響課程才可借用。
社團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至清大社團管理系統借用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