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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各類組可由參賽者或學校自行下載報名表,惟須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印後,統一由學校發文及送件(不可自行送件)。

三、各校區有意參賽同學請於109年10月22日(四)下午4點前依規定填妥"報名資料"繳交予校本部課外組文婷姐。

四、為保護作品,請同學務必自行完成包裝作品(如泡泡紙或其他保護材料),並於包材內、外黏貼報名表(詳見10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於109年10月22日下午4點前按校區繳交"作品"至指定地點:蒙民偉樓2F課外組辦公室文婷姐。

五、為求比賽之公平性,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定,不得侵犯著作權或違反比賽規則。

六、欲參加旨揭比賽者,請逕自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nsac/)中下載相關表件。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文婷姐03-5715131#3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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