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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成都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柔道代表隊遴選辦法(延後自2023年07月28日(星期五)至08月08日(星期二)舉辦)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6月09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90018464號函與110年09月16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00031330號函修正發布「我國參加2021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暨教育部體育署109年12月04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90039490號函、110年09月29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00034976號函與111年11月1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10040075號函辦理。

二、參賽代表隊選手名額:
(一)教練:若干名(以選手人數三分之一為原則)。
(二)選手:參賽項目以2018年雅加達亞洲運動會、2019年拿坡里世界大學運動會、2019年世界錦標賽及2019年世界大獎賽(含大滿貫賽)取得前7名、2019年世界青年錦標賽取得前3名及2022年11月我國選手於國際柔道總會(IJF)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之量級:
1.男子:60公斤以下、66公斤及超過100公斤級。
2.女子:48公斤以下、52公斤、57公斤、63公斤、70公斤、78公斤及超過78公斤級。

三、資格限制:
(一)教練:依據下列資格順序遴選。
1.須為具有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國家級柔道運動教練證資格者或中華民國柔道總會A級運動教練資格者。
2.非中華民國國民或具中華民國柔道總會B級教練資格者,得經訓輔委員會決議,報經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定後辦理徵召。
(二)選手:介於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中華民國國民,且需
符合下列三項資格之一:
1. 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各校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或承認之正式學制者)。
2. 大專校院畢業學生:於2020年1月1日後,自大專校院畢業者。
3.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凡111學年度畢業並預定於112學年度進入大專校院就讀者
(教育部頒布或承認之正式學制者,且需於報名截止前提供在學證明)。

四、教練遴選方式:
(一) 由2021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訓輔委員會評估最具奪牌實力選手男女選手各1名後,由各該選手所屬學校各推派具資格之教練一名,若男子或女子隊教練人選為同一人或屬同一學校時,則應選擇一隊擔任教練,另一隊之教練人選則由評估次佳選手所屬學校推薦之,依此類推。
(二) 如有第3名以上教練員額時,由2021成都世大運訓輔委員會得依據培訓實際需要,推薦適當教練加入教練團。

五、選手遴選方式:
(一)取得2020年東京奧運各量級前8名之選手(-60公斤以下楊勇緯,-48公斤以下林真豪)直接取得該量級2021成都世大運代表權。
(二) -66、+100、-52、-57、-63、-70、-78、+78等8個量級由大專體總與中華民國柔道總會112年1月中旬辦理「2021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柔道挑戰賽」,於111年經選拔為代表隊之選手為該量級之盟主(盟主資格須維持為原入選代表隊量級,調整競賽量級者無保留盟主身分),以四柱復活挑戰賽後遴選出挑戰該量級第一名取得挑戰資格者,與盟主進行代表權決定戰。倘若挑戰者敗由盟主直接取得資格,另挑戰者勝則再加賽一場終決賽,勝出者為代表隊選手。
(三)2005年出生者,需在111年度獲全國性柔道賽事(全中運、全大運、全國中正盃、全國錦標賽、111年菁英賽等)各量級前3名,才得以報名。
(四)目前為我國非柔道運動種類之國際賽事代表隊或培訓隊身分者,於報名參加決選戰賽,仍未放棄代表隊或培訓隊身分者,不得參加挑戰賽。

六、代表隊教練及選手名單應由2021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訓輔委員會審議後,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辦理報名程序。

七、本辦法經2021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訓輔委員會審議,並報經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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