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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三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

  • 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曾獲本獎歷屆各組第一名者,本屆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
  • 比賽分組:
    • 初賽—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約三十名(得視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參加決賽。
    • 決賽—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面書寫(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劍潭青年活動中心 群英堂)。
    • 決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4日(週日),詳細時間另行專函通知(若遇天然災害,決賽日期依官網公告為主)。
  • 初賽收件:
    • 初賽作品收件日期—108年4月13日至5月13日止(作品一律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
    • 收件地址—10699台北郵政第26-1306號信箱,金鴻獎收。電話:(02)2703-9484
  • 更多資訊請至至官方網站:http://www.happyne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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