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生團體如有舉辦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 文康活動,應於活動舉辦前向本局辦理娛樂稅徵免登記
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
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並於演、映
結束後10日內,將剩餘票券繳銷;至於不以任何方式收取
費用者,則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完成報備,並於所發
行票券標明「非賣品」字樣
詳情請參閱附件
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並於演、映
結束後10日內,將剩餘票券繳銷;至於不以任何方式收取
費用者,則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完成報備,並於所發
行票券標明「非賣品」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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