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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市108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鄉土歌謠比賽

三、事由:有關「108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鄉土歌謠比賽新竹市初賽」賽程表(草案)(附件一),請討論。
說明:1.個人組除聲樂獨唱、中胡獨奏、高胡獨奏、二胡獨奏、笛獨奏、笙獨奏、簫獨奏及嗩吶獨奏在二樓演藝廳舉行,其餘賽程皆在一樓國際會議室舉行。所有賽程從9點00分開始。
2.依據「108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規定,凡於106及 107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另當年度該類組只有一隊報名參加者,亦得逕行參加決賽。本市共4隊依上開規定提出申請逕送全國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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