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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我‧短漫畫比賽

一、依據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110年4月23日漫籌字第11020012082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徵稿內容為4頁至8頁A4短漫畫,內容呈現與版面配置方式不限,黑白漫畫、彩色漫畫、電繪或手繪皆可投稿。
三、比賽分為兩個組別,大專社會組與學生組,每組取優勝獎1名、佳作獎5名、入圍獎4名、網路人氣獎1名。
四、活動新聞稿及簡章如附件,如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謝小姐(06)356-8889 分機 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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