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 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
一、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提升本國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以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
二、競賽對象:競賽時需為全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三、競賽項目:
(一)演說
1、國語。
2、閩南語。
3、客家語。
4、原住民族語(分21語種)。
(二)作文
1、國語。
2、閩南語。
3、客家語。
四、競賽員限制:各競賽員每年每人以參加1項為限,不得跨語言或跨項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各語言各項報名人數如逾30人,視情況辦理初賽,原則上取前30名進入決賽。
五、競賽辦理時間:110年11月14日(星期日)舉行。
六、競賽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其餘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