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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110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新竹市初賽得逕行參加決賽

一、依據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10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依前開要點規定,以下情形不需參加初賽,得逕送參加決賽:
 (一)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1、高中職以下學生於106及108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同類組決賽第一名者,得逕行依規定參加高中職以下學段之決賽。上開連續兩次第一名之情形,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但A組及B組之間不得併計。
    2、凡於106及107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108學年度起B組不得跨A組參賽,惟108、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因疫情停止辦理,故B組成員,如原連續於106及107學年度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同類別A或B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110學年度同類別B組決賽。另107學年度團體項目同類別A或B組決賽特優、110學年度B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111學年度同類別B組決賽。)

 (二)110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連續兩年(106學年度、107學年度)獲得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惟自選曲如已連續兩年獲得特優,應另擇新自選曲參賽。請於決賽報名時間內完成系統報名後,依初賽主辦單位規定繳交報名表,並提供兩年特優證明文件。

三、為兼顧防疫措施與新竹市初賽賽事進行,考量現行疫情發展、防疫政策及降低賽事活動參加人數,爰進行新竹市初賽逕送參加二項全國決賽之學校名單調查:
 (一)110學年逕送全國決賽名單調查:
    1、新竹市(團體項目、個人項目)參賽隊伍或學生如依上開規定得逕行參加全國決賽者(如附件一,如名單有疏漏,請各校自行提出;個人項目請各校自行查閱),欲依上開規定得逕行參加110學年全國決賽(免參加市賽),請各校於1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下午4點前將獲獎證明併同申請表(如附件二、三)送至新竹國小學務處。
    2、惟上開逕送全國之參賽隊伍仍須依規於新竹市初賽報名期限內依規完成報名程序及作業。

 (二)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鄉土歌謠比賽新竹市初賽,倘報名截止該類組僅一隊報名參加者,得申請逕送全國決賽:
    1、此案俟新竹市初賽報名截止,承辦學校(新竹國小)確認各類組報名組數後另行通知及調查,請學校預為評估及酌處是否逕行參加全國決賽。
    2、逕送全國之參賽隊伍仍須依規於新竹市初賽報名期限內依規完成報名程序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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