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0學年度各縣(市)辦理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防疫應變計畫(參考範本)」

一、為使競賽順利進行,並兼顧學生安全,教育部擬具旨揭防疫應變計畫(參考範本)供各縣市政府辦理競賽參考,先予敘明。

二、爰有關本市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藝文競賽新竹市初賽(含音樂暨鄉土歌謠比賽、舞蹈比賽、創意戲劇比賽)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市及辦理競賽場館主管機關相關防疫規定滾動修正計畫內容,並依規函報本府所屬衛生單位審核後辦理競賽。

三、「110學年度縣(市)學生競賽」 防疫應變計畫如附件,請參閱。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