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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食農教育推廣計畫(樂農城市組)研提

壹、計畫目的
為應用農業科技於都市場域,強鏈結研究效益與都市居民生活,農委會特辦理 111 年食農教育推廣計畫(樂農城市組)(以下簡稱本計畫),協助地方社區與各級學校培育我國樂農城市推廣人員增能及技術優化,將農業科技技術導入都會場域,發展具有當地特色之樂農城市,提升都會生活與休閒療育環境、落實食農教育、綠美化景觀應用與社區服務之價值,以實現家家有花處處有景,樂農城市幸福家園之政策目標。為增進各級學校對於樂農城市之體驗參與,將優先聚焦於食農教育推動,且依據食農教育概念架構中「農業生產與環境」、「飲食健康與消費」、「飲食生活與文化」的「三面」,以及對應「農業生產與安全」、「農業與環境」、「飲食與健康」、「飲食消費與生活型態」、「飲食文化」、「飲食習慣」的「六項」等,透過帶領學生親手體驗農作物生產至烹調的完整過程,瞭解農業環境、作物生產、營養健康及飲食的生活文化等連結,進而提升農業、環境和人類的情感關係。

貳、申請資格
一、第一類:執行過農委會「食農教育推廣計畫」之政府立案各級學校(新竹以北)。
二、第二類:離島及偏遠地區之政府立案各級學校。

參、經費補助原則
一、 申請單位每一年度補助上限新臺幣 15 萬元整(含稅)。
二、 研提之計畫應具教育性、示範性及擴散性,並依據經費上限辦理。
三、 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農民團體等受補助單位之內部組織人員、員工或會員均不得自補助款中支領工資。

其餘詳情煩請查閲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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