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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一、「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如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期間,且比賽場館(或學校)未停課或關閉狀況下,將於111年3月1日起如期舉行。

二、因應近期疫情發展變化,為保障參賽學生身體健康,維護各項競賽辦理品質,本比賽採強化防疫措施辦理,有關參賽人員規範、環境防疫規劃及因疫情無法參賽學生之補救措施,請依「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辦理(如附件)。

三、防疫規則及參賽人員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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