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防護措施注意事項

因應教育部 111 年 4 月 12 日發布「修正發布校園因應 COVID-19 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為保障學生參賽權益及全體工作人員之健康安全,校內有確診案例(含學生及教職員工),但全校未暫停實體課程,且參賽團隊全體團員未被匡列為「居家隔離」、「居家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之參賽隊伍,需檢附 24 小時內篩檢(含家用快篩)或 PCR 檢驗陰性證明,始得參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