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特優舞蹈團隊展演活動遴選辦法及報名資訊,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6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13453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提供成績優異隊伍演出之舞台及交流觀摩之機會,特規劃辦理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特優成果展演活動,希望藉由此次展演,更進一步推廣校園舞蹈教育。
三、申請資格:榮獲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甲、乙、丙最佳編舞及乙、丙組特優,方可報名參加112年展演活動。
四、報名方式:請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將報名表(如附件)函文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以完成報名程序。
五、有關展演相關資訊,請詳見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連結: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
六、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許雁慈小姐(02-7749-3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