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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北區決賽領隊會議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月19日北市教特字第11230061134號函續辦。

二、臺北市大貨車逾10噸需申請通行證方可行駛於管制範圍。為避免樂器車無法抵達比賽場地,惠請使用10噸以下樂器車或比賽前5個工作天先行至https://pse.is/4rf8bw申請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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