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
主旨:為落實教育部體育署「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2月21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二、本計畫申請類別及經費補助項目如下(詳附件):
(一)申請類別:
1、學校運動團隊雙向交流(包括赴新南向國家交流、
2、學校體育運動教學參訪雙向交流(包括赴新南向國家交流、
3、辦理新南向國家在臺學生運動競賽交流活動。
(二)補助項目:依計畫實際需求由體育署審查後核定(經費編列請
三、申請作業(如附件第六點):
(一)申請時間:請於活動前3個月向本校提出申請。
(二)申請程序:
1、請依實施計畫所附格式備妥計畫書(包括經費概算表及防疫計畫
2、教育部主管之各級學校請函送本校提出申請,直轄市、縣(市)
四、本計畫已開設Facebook粉絲專頁(網址:https:
五、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請地方政府轉知所屬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