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6/15截止)
一、收件日期:112年3月15日至112年6月15日止
二、徵件資格:至112止,凡年滿12歲(含)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皆可參加,第六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及特別獎、第七屆金獎得獎者需間隔兩屆使得參加(佳作獎不在此限)
三、詳情請參考附件
一、收件日期:112年3月15日至112年6月15日止
二、徵件資格:至112止,凡年滿12歲(含)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皆可參加,第六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及特別獎、第七屆金獎得獎者需間隔兩屆使得參加(佳作獎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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