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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電腦公開抽選」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2月2日藝演字第1130000445號函辦理。
二、依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第5點第2項第2款第9目規定,旨案預訂113年2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於藝教館第3會議室(臺北市南海路43
號)公開抽出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目,歡迎與會見證。
三、前揭指定曲目,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確認無誤後,將於當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music/)。
四、旨揭訊息併同公告於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https://www.hc.edu.tw/language_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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