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2學年度新成立社團、同好會與復社社團核定公告

112學年度新成立社團、同好會與復社社團核定公告

112學年度新社團申請,通過審查社團如下:

1. 「資訊科學研習社」、「綠點點社」、「拾善團」:符合申請程序,准予以學術性社團成立。

2. 「喜劇研究社」、「京劇社」:符合申請程序,准予以藝術性社團成立。

3. 「海人自由潛水社」、「空氣槍射擊社」、「慢跑社」、「水上活動社」:符合申請程序,准予以體育性社團成立。

4. 「清食共享社」:符合申請程序,准予以服務性社團成立。

5. 「研究生交流會」:符合申請程序,准予以綜合性社團成立。

6. 「學士後醫學系系學會」、「科技管理學院學士班國際學程學生會(IBBA-SA)」:符合申請程序,准予以自治性社團成立。

通過111年度社團評鑑乙等以上,通過復社標準之升等社團如下:

  1. 「信望愛團契」:符合復社程序,准予以學術性社團復社。
  2. 「圍棋社」:符合復社程序,准予以技藝性社團復社。
  3. 「散打搏擊社」:符合復社程序,准予以體育性社團復社。
  4. 「玻璃工藝社」:符合復社程序,准予以藝術性社團復社。

*社團管理系統內社團名稱將於112/08/01異動名稱,繼承原同好會所有資料,社團無需重新設定系統資料。

112學年度申請同好會,通過審查同好會如下:

  1. 「高爾夫球同好會」:符合申請程序,准予以體育性同好會成立。

*欲復社社團依照「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輔導辦法」第二章第十一條學生社團經裁併或解散後,得申請成立同好會,申請時程併同新社團之成立申請辦理。社團評鑑獲乙等以上時,始可復社。」辦理。

*111年度學生社團評鑑丁等社團社團如欲申請復社,須於112/6/14(三)前線上報告提出「同好會」之申請,申請程序與文件已於112/5/17發信給社長知悉。此類型同好會審核通過將另行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111年度學生社團評鑑-成績公告:https://dsa.site.nthu.edu.tw/p/406-1266-249294,r6887.php?Lang=zh-tw

------------------------------------------------------------

112學年度所有核定成立社團、同好會與復社社團:

    貴社/會申請成立新社團/同好會案,經審議通過成立,欲復社之同好會通過111年度社團評鑑乙等以上者,請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活動輔導辦法』第二章學生社團之成立第九條『社團之成立及登記』規定:請於112618日(日)前公開徵求社員,並召開成立大會,通過正式組織章程,選舉社團負責人及幹部。

    社團/同好會成立、社團復社後,應於112630(週五)以社團系統線上報告功能上傳成立大會會議記錄(含通過之組織章程)以登記、配發社團辦公室與核/換發社團/同好會社章。

    為啟用貴社於社團系統內各項功能,請社團代表人即日起依照後方路徑登入社團系統,承辦人將協助設定社長權限。(路徑:登入校務資訊系統→校內其他系統→清大社團管理系統)

國立清華大學課外活動組  112/05/25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