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3學年梅貽琦紀念獎章即日起申請至114/03/05,有意願申請且符合申請資格之同學請於期限內向系辦提出

梅貽琦紀念獎章簡介 為紀念梅故校長貽琦月涵先生一生對教育之重大貢獻,特置「梅貽琦獎章」,以獎助優秀、激勵後進,為本校大學部畢業生最高榮譽獎章。

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申請時就讀滿三年,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足為同儕表率者,均可申請本獎章,申請以一次為限,提前畢業者應於畢業後一年內為之。

一、在校期間學業體育操行平均成績均在等級制(GPA)3.40分以上者,若採用百分制之成績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成績作業要點之附表二「等級制與百分制單科成績對照表」換算為等級制(GPA)成績。

二、在校期間曾任社團幹部或曾參加校隊,具傑出表現者

三、對學校有具體之貢獻者

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於114年3月5日(星期三)前向貴系提出申請。

本獎章將由「梅貽琦獎章審核委員會」負責審核,遴選最多10名獲獎者,並於畢業典禮當日辦理頒獎(包括金質獎牌一面、中英文獎狀各一紙)。

請特別注意:

1.申請人請務必核實填寫本獎章申請表,若有不實之情形,將取消獲獎資格並繳回獎項。

2.申請文件繳交方式(紙本或電子檔),請配合各系院辦規定辦理,申請文件總頁數以30頁A4為限。

3.獲院推薦代表之申請人,在確認獲得院推薦後,請在114/04/02(三)中午前以PDF檔案格式繳交梅貽琦獎章審查會簡報至meiyichi2@gmail.com信箱,簡報頁數上限為30頁,並保留114年4月9日之時間出席獎章審查會,以利本獎章審查會進行。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課外組楊文婷小姐(meiyichi2@gmail.com),校內分機34718。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