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學生社團辦公室內禁止使用冰箱及其他高功率電器
【重要公告】學生社團辦公室內禁止使用冰箱及其他高功率電器
為維護場地用電安全,依據114年6月5日修訂之《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辦公室使用及分配要點》(以下簡稱該法)第六條第五項:「社團辦公室內禁止使用冰箱及其他高功率電器,如因特殊原因有使用之需求,須向課外組專案申請核准。」
即日起,請各社團配合遵守。
若有違反之行為,依該法第八條之相關規定進行懲處。
詳細法規內容,可至以下路徑查詢:課外組網站>法規/表格下載>法規流程>社團輔導辦法-社團。
課外組20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