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114年度學生社團評鑑-成績公告
優等社團(90分以上) :共12社(詳如下表),頒發獎狀乙紙、核給社團獎勵金5,000元及paper money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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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性質 |
社團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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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
關懷生命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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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
人聲樂創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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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
合唱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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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 |
魔術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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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
福智青年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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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
懷幼同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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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
藍天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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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
現代弓射箭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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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
啦啦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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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
親善大使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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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 |
自然保育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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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 |
光舞藝術社 |
甲等社團(80分以上未滿90分):共73社,核發獎狀乙紙(詳如附件)。
乙等社團(70分以上未滿80分):共28社(詳如附件)。
丙等社團(60分以上未滿70分):共8社(詳如附件)。
丁等社團(未滿60分):共11社(詳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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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性質 |
社團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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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
保齡球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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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 |
商業研究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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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
轉學生聯誼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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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 |
清大音樂文化發展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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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 |
清檸新聞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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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 |
紫微斗數研究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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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
泰國學生聯誼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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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 |
當代舞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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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 |
台灣戰略暨兵棋推演研究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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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 |
iGEM基因工程研究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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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
NTHU Muslim Students Association |
※丁等社團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評鑑實施要點」第八點規定,予以解散。需收回社團辦公室及中止社團帳戶。請將社辦鑰匙、社章、社牌繳回課外組、至郵局辦理社團帳戶中止、恢復空間原狀並遷出原社辦。繳回時間另行通知。
※丁等社團如115學年度欲維持課外組列管之社團運作模式,須於115/6/17(三)前以線上報告提出「同好會」之申請(申請程序與文件另行發信給社長知悉),經課外組核准後成立。之後社團評鑑獲乙等以上時,即可復社。
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評鑑實施要點」第九點:各社團對評鑑結果有疑義時,須於公佈評鑑結果後七日內,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申訴委員會組織暨申訴程序」提出申訴,以申請一次為限,逾期不受理。
特別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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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
社團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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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進步獎 |
柏克萊學生團契同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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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創意獎 |
天文社、關懷生命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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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辦公室最整潔獎 |
世界民族舞蹈社、登山社、福智青年社 |
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評鑑實施要點」第四點、第六點及「國立清華大學學生社團評鑑實施細則」第四條:
※社團評鑑總成績計算方式為:平時評鑑40%+資料評鑑60%(初評40%+複評60%)。
※凡協助學校辦理梅竹賽(安管及球隊認養前六名)、清華營、校慶、紫荊季及台聯大四校聯合活動之社團,得酌加總分0~2分。
※社團評鑑(含社辦評鑑)初評由受評社團各推派二名核心幹部擔任初評委員,若未指定委員或初評委員未完整評分,其所屬社團,扣總分0.5~2分。
加發獎勵 :社團的【社團評鑑】+【社辦評鑑】初評委員皆完成【有效】評分,核發該社 paper money 2,000元。(名單詳如附件)。
本次核發之社團獎勵金,請於115/11/30前核銷完畢,逾期不得核銷;本次核發之paper money,以115學年度發給及使用為原則。如希於114學年度發給及使用(使用期限至115/07/31)之社團,請以線上報告提出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