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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組場地介紹&借用程序

課外組列管場地

借用對象及程序:

 

 

課外組列管之學生社團借用:

1.借用申請:請由校務資訊系統登錄清大社團系統,先進行【活動申請】,待活動審核通過後,才可以至【場地借用】功能,申請場地借用。

2.收費方式:

(1)課外組列管之寒暑期營隊或迎新宿營等收費營隊:依照寒暑期營隊之收費標準收費。請參考國立清華大學寒暑期營隊活動場地及收費一覽表.pdf

(2)一般性社團活動:除「場地使用基本費」可由虛擬貨幣(paper money)扣除外,「設備費」需請場地承辦人開立繳費單,再至出納組繳款或申請校內轉帳(場地管理單位不收現金)。

*須繳納設備費之場地:風三國際學生活動中心、風三共享廚房、活中102演講廳。

3.鑰匙借用流程:

(1)至社團系統印出場地借用單並蓋社章。

(2)持借用單至課外組找社團輔導人員核章。借用風三/共廚/102須另洽場管人員開立繳費單,至出納組繳納設備費(櫃台收納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00; 13:00-16:30

(3)場地借用日當天持借用單至課外組器材室領取鑰匙開放領取鑰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00;13:00-16:30)如借用日為週末(或國定假日),請提早於前一個工作日借用南大場地鑰匙請至南大找場管人員。

(4)場地用畢請確實場復完成,並依據借用鑰匙時的場復表說明,回傳場復照片,鑰匙最晚請於活動結束隔日上午10點30分前歸還課外組器材室(器材室現場歸還或自助歸還,自助歸還流程須知)。(如隔日為週末或國定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相關系統操作及使用規定,請參考場地器材課程簡報

4.場地相關規定:場地相關法四樓交誼學習空間吧台使用須知風三共享廚房使用須知

 

校內行政單位、校外單位借用:

1.收費標準各場地收費標準請參考課外組場地收費標準  (本組場地優先保留校內單位及本組列管之社團使用,校外單位開放借用時間以周末及例假日為原則 ; 寒暑假期間以本組列管之營隊優先借用  

2.申請流程:

(1)以正式公文方式申請,校外單位請發函申請,外單位請於活動日前至少一個月以機關團體公函申請,逾期恕不受理;校內單位請上簽申請。

(2)來文內容請敘明擬借用場地名稱、日期天數及時段、是否有空調需求、聯絡人資訊(姓名、電話、信箱),另外請附上活動企劃書,並填寫國立清華大學課外活動組場地借用申請表暨切結書,一併作為附件,發文至本校

(3)收件審核後將通知借用單位是否成功借用,如經主管核准,始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借用。

(4)於活動前持場地借用申請表暨切結書正本至課外活動組確認並領取繳費單,再至本校出納組繳款(櫃台收納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00; 13:00-16:30)校內單位另可申請校內轉帳,場地管理單位不收現金。

3.借用流程:

(1)至課外組出示繳費收據,領取場地借用單。

(2)場地借用日當天持借用單至課外組器材室領取鑰匙(開放領取鑰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00;13:00-16:30)如借用日為週末(或國定假日),請提早於前一個工作日借用南大場地鑰匙請至南大找場管人員。

(3)場地用畢請確實場復完成,並依據借用鑰匙時的場復表說明,回傳場復照片,鑰匙最晚請於活動結束隔日上午10點30分前歸還課外組器材室(於上班時間至器材室現場歸還)。(如隔日為週末或國定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鑰匙借還時間只開放週一至週五08:30-12:00;13:00-16:30若無法配合鑰匙借還流程,請勿申請本組場地.

4.場地相關規定:場地相關法四樓交誼學習空間吧台使用須知(吧台僅開放校內單位使用)

*如有場地相關問題,請聯繫以下承辦人

校本部場地借用程序:吳小姐 (電話:03-5162071 信箱:wu.yt@mx.nthu.edu.tw)

校本部場地設備相關:器材室袁先生電話:03-5715131 分機 34719 )

南大校區場地:林小姐

電話:03-5162074(或03-5715131轉74102) 信箱:pylin@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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